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公司党委及时掌握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完成任务的方法和途径,使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地按计划进行,公司党委结合《关于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电建股党〔2016〕6号)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党委书记季度例会原则上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召开,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与公司党委主要领导沟通确定会议时间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二、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在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公司党委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群众工作部主任、副主任及相关人员。
四、会议主要任务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决定指示,结合实际讨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围绕公司党委的年度工作安排,明确下一步各单位党委、纪委、工团工作重点。
(三)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交流工作经验。
(四)讨论修订公司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制度、办法。
(五)研究、解决公司党建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分析和研究公司党员和职工思想状况。
(七)其他需要在党委书记季度例会上通报或明确的事项。
五、会议程序
(一)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汇报前季度的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下季度的党建工作安排;
(二)党委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群众工作部部门负责人结合各二级单位前季度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结合公司党委全年工作部署,指出下季度的重点工作安排。
(三)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传达上级精神,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并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提出要求。
(四)公司党委书记结合上级党委及公司党委工作安排全面部署后续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六、会议主持及记录
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外出由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由党委工作部人员负责记录。
七、相关要求
(一)与会人员要按时参会,遵守会议纪律,精心准备会议发言材料。
(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报公司党委书记审批。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确实无法参会的,经请示批准后可委托副书记参会。
(三)对于例会安排的工作,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传达并抓好贯彻执行,并在下次例会上进行反馈。
(四)公司党委工作部相关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并做好会议服务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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